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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代某地,丙因甲拖欠其钱款久而不还,盛怒之下持杖殴打甲,甲被打后旬日死亡。地方官依律拟以杀人罪论处丙死罪。上报廷尉后,司法官援引《春秋》之义断狱,认为丙虽实施殴打行为,但其主观上仅有讨债泄愤之意,并无剥夺甲生命的动机,与蓄意杀人者相比恶性较轻,故应比照律文从轻论处。这种以儒家经典中的'微言大义'作为裁判依据的审判方式被称为____;其核心原则是____,即依据行为人的____定罪量刑;这种做法推动汉代法律呈现出的总体发展趋势被称为法律的____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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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宣帝地节四年诏令确立「亲亲得相首匿」原则。试用该原则分析:子隐匿父的普通犯罪行为,依诏令不负刑事责任;反之,父隐匿子所犯之罪一般亦不追究,但若卑幼所犯为某类特定重罪,则尊长不得首匿,须报请廷尉裁断,该类犯罪是____。同时,诏令明确规定适用该原则的亲属范围为____(填写诏令列举的亲属关系范围)。
春秋末期,郑国子产铸刑书、晋国铸刑鼎,将法律条文公之于众,改变了此前贵族垄断法律、临事议制的局面。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在于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法律的垄断,使定罪量刑有了公开统一的____,民众可依据成文法律条文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唐代中央司法体制中,大理寺为中央审判机关,刑部负责复核,御史台执掌监察。遇重大疑难案件,皇帝诏令三司长官共同审理,史称「____」。唐中后期,若三司长官仅派其副职或属官代为会审,则称「____」,此制为后世「三法司会审」之滥觞。请依次填入两项制度的名称。
战国时期法家主张“以法为治”,要求法律公开颁布并成为治国之唯一准则。韩非总结前期法家学说,将法、术、势三者熔为一炉: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侧重任法而治,申不害相韩时强调君主驭臣之权谋,慎到则突出君主凭借权位所生的强制力量。据此,法家思想体系中,申不害所侧重的主张被称为“____”,慎到所侧重的主张被称为“____”。
春秋时期,郑国执政子产将刑法条文铸于鼎上公布,史称“铸刑书”,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的重大事件。当时公开致信反对这一做法的是晋国大夫____,他担忧民众一旦知晓刑书便会依据条文争讼、不复畏惧与礼义,并主张维持不公布刑法的传统。
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一起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后认为,原判认定事实正确,依法应当核准,但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可能影响公正审判。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最高人民法院应当裁定____,撤销原判,发回重新审判。
汉文帝刑制改革中,将劓刑改为笞三百;景帝即位后第一次将笞三百减为笞二百,随后又进一步递减。若一罪人在文帝改革前依律当处劓刑,至景帝第二次减笞后,其原本应受的肉刑在制度上对应的笞刑数额为____下。
春秋末期,晋国将成文法铸于鼎上公之于众,此前法律由贵族垄断、临事议制。公布成文法使民众得以知晓并依据法律条文主张权利,其最直接的历史意义在于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法律的垄断,推动了法律从秘密状态走向____。
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暂予监外执行须具备法定情形。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系怀孕的妇女;乙被判处拘役,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;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仅因生活琐事情绪低落,经诊断并无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,亦不属于怀孕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。若仅从适用条件判断,上述三人中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的是____。
某区检察院审查一起诈骗案: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诈骗数额已达追诉标准,但其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赔全部赃款,且系初犯、认罪态度好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,遂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该不起诉属于____不起诉;王某若不服该决定,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;而被害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____检察院申诉,请求提起公诉。
某市公安局侦查一起合同诈骗案,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侦查期间潜逃,案件事实因关键证据缺失长期无法查清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侦查终结时若案件符合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、充分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,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____;若发现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,并____周某的强制措施。
某市公安局侦办一起绑架案,犯罪嫌疑人马某在逃。办案单位拟对其发布通缉令。按照程序,发布通缉令应当由____决定并签发;由于马某可能已逃至邻近省份,该市公安局如需在本省外发布通缉令,应报请____批准发布;若查明马某可能逃往国外,需在全国范围乃至国际协作查缉的,则应报请____发布。
某市公安机关对一起合同诈骗案侦查终结。经审查认定,犯罪嫌疑人范某虽参与了部分经营活动,但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依法不认为是犯罪,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据此,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,并制作____;如果范某已被逮捕,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,并对其____。
李某因遭王某故意伤害致重伤住院治疗。李某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以下赔偿请求:医疗费、误工减少的收入、住院期间支出的合理营养费、因伤残未来需继续治疗的费用,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。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以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____为限,李某上述请求中不能获得支持的是____。
在孙某故意伤害案中,孙某将李某打伤,李某支出了医疗费,同时因受伤失去三个月的工资收入,还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。李某欲在刑事诉讼中一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。根据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,李某有权就医疗费与误工费等____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但____损失(如精神抚慰金)一般不属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,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。
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于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____损失,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;同时,该损失须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____关系,由犯罪行为间接引发的一般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____扶养人的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监视居住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监视居住的适用分为两种情形:一是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,要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符合____条件,并具有法定特殊情形之一;二是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,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,可以监视居住。据此,第一种情形下,若某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同时系怀孕的妇女,办案机关在符合逮捕条件的前提下对其监视居住,其法定依据的特殊情形至少为____项。
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:其一是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;其二是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____,且该案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虽实施犯罪但已过追诉时效,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,则不能对其提起公诉,此种情形体现了提起公诉上述第____个条件未被满足(填'一'或'二'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