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务人财产与管理人制度 — 会计计算题
题目
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于2024年6月10日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,同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。管理人清查甲公司财产时发现: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,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将一台市场价值300万元的设备作价120万元转让给其股东丙公司;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,甲公司又对到期的债权人丁公司单独清偿了100万元债务(当时甲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,该清偿未使丁公司获益)。经查,管理人已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上述设备转让行为,追回设备转让价款差额;并对丁公司获得的个别清偿依法追回。请分别计算:管理人可追回的设备转让价款差额为多少万元?可追回的丁公司个别清偿金额为多少万元?管理人追回的上述财产合计属于何种财产范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