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中的品质、数量、价格条款 — 国际贸易选择题
题目
某出口公司与巴西买方就一级豆粕签订销售确认书,拟定下列条款:品质凭规格成交——粗蛋白含量不低于46%,水分不超过13%;数量条款为480公吨,允许卖方溢短装5%;价格条款为每公吨420美元CIF桑托斯。若实际交货500公吨,超出约定数量20公吨,且溢短装条款未另行规定超出部分的价格处理办法。按国际贸易惯例,超出部分应如何处理?
A. 全部拒收,只交付480公吨
B. 超出的20公吨按装船当日市价另行计价
C. 超出的20公吨仍按合同单价每公吨420美元计价,买方可照收
D. 买方必须全部拒收500公吨并索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