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 选择题 较难 ★ 精品

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与财产 — 会计选择题

中级会计职称(经济法)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I 三重审校通过

题目
甲、乙、丙三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,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和出质均未作特别约定。经营期间,甲未征求乙、丙同意,即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丁,并以其财产份额为某银行的贷款出质。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:A. 甲向丁转让份额的行为有效,因为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 B. 甲以份额出质的行为无效,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,由甲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. 甲出质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D. 乙、丙只能通过退伙方式应对甲的擅自出质行为